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教字[2015]41号),我校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类项目已到结题时间。现将项目结题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校级、省级教改类项目此次应按要求结题。若不能结题,应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申请须项目主持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供学校审核。
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材料包括:历年年度执行表、项目总结、经费使用报告、所在单位鉴定意见、结题表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008年之前立项的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在一般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的论文1篇;2008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主持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的论文1篇或在一般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的论文两篇。凡用来进行教改项目结题的论文,应标注受本项目研究经费的资助。教务处将对项目结题论文进行登记管理。
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省级教改项目的结题要求为:项目组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包括:历年年度执行表(省级)、项目总结、经费使用报告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结题表(省级)一式三份。
4、请各位领导认真组织本院相关教师进行项目结题,并督促在研项目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结题材料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于4月14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311室兰世惠。
教务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