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1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数:   日期:2011-11-16   字体:【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川教〔2011〕14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58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1年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质量工程”建设,分为三个类别,11个项目及若干子项目。
(一)专业综合改革
项目1、特色专业。面向全校本科专业,重点资助3—5个,按照立体化、系列化、集成式的建设思路,集成师资队伍、实验室建设、教学体系建设等项目,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教学手段、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本科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
项目2、教学团队。重点资助5个左右,优化团队合作机制,共享教学经验,开发教学资源,推进老中青相结合,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
项目3、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资助3个左右基础好、质量优、持续发展能力强、有较强示范性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改革需要,整合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教学团队等建设,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
项目4、精品课程。重点资助5门左右,优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教学梯队、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建设一批精品开放课程。
项目5、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重点资助2门左右双语教学课程,由具有海外留学或进修背景教师主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立足学科前沿,拓展学生国际视野,逐步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项目6、优秀教材。遴选并资助10种左右体例、内容、方法、手段新颖的校级优秀教材,不断推进教材更新和改革,强化教学资源建设。
(二)实践教学
项目7、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资助3个左右,大力开展实验教学体系、内容、模式、方法、手段改革和队伍建设,改善实验教学条件,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项目8、实习、实训示范基地。资助3个左右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整合各类实践教学资源,支持二级学院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一批可供学校相关专业共享共用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项目9、开放性实验室。重点资助3个左右,利用该实验室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鼓励并支持在校大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创新实验计划,促进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和能力的培养。
项目10、大学生能力训练与竞赛项目。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学院牵头组织开展3个左右具有较大影响和广泛参与面的大学生能力训练与竞赛活动,激发大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大学生团队合作意识、沟通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各专业之间的交流。
(三)其他
项目11、教学改革项目。在现有校级立项基础上,重点资助20个左右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也可以针对现阶段人才培养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遴选部分新课题申报重点资助项目。
上述项目中:项目1-10原则要求以专业或实验(实践、实习)教学中心为平台整合申报(项目3、项目8也可单独申报),项目11根据其主要内容归并入专业综合改革类或实践教学类申报。鼓励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纳入学校现有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集成建设。各申报项目一般应考虑已有校级“质量工程”建设基础,鼓励各单位在实践教学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等方面重点申报。
二、经费保障与建设时间
(一)经费资助标准
2011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标准如下:特色专业5万/个;教学团队2万/个;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万/个;精品课程1万/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万/门;优秀教材1万/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万/个;实习、实训示范基地2万/个;开放性实验室1万/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1万/个;大学生能力训练与竞赛项目2万/个;教学改革项目0.5—1万/个。校级建设项目升为省级建设项目的,其经费资助标准按就高原则单项资助,分级结题。
(二)经费保障
学校设校级“质量工程”专项经费,希望各项目申报单位加大 “质量工程”建设资金投入,鼓励配套。各建设项目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建设期内,学校继续资助建设经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暂缓资助直至取消项目建设。
(三)建设时间
本次质量工程的建设时间为3年,上述经费标准为年度经费标准。在建的校级“质量工程”获准纳入本次申报建设项目的,结题时间以原立项时确定的结题时间为准,新建项目结题时间以总项目结题时间为准。
三、工作程序
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立体式、系列化、集成式的建设思路,全面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已获准2011年省级立项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
2、“质量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子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申报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
      2、内江师范学院“质量工程”子项目申报表
      3、内江师范学院“质量工程”申报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1年质量工程申报表格.doc]
 
 

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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